各權屬子公司,機關各部室:
為加強對文旅集團系統保密工作的組織領導,促進各項保密規定的貫徹落實,現將《泰安市泰山文化旅游集團有限公司保密工作制度》印發給你們,請認真學習執行。
附件:《泰安市泰山文化旅游集團有限公司保密工作制度》
泰安市泰山文化旅游集團有限公司
保密工作制度
為切實加強各權屬子公司及集團機關的保密工作,確保國家秘密的安全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》及相關規定,結合集團實際,制定本制度。
一、保密工作的領導
(一)集團保密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集團系統保密工作的統一領導和管理,加強對干部職工進行保密知識教育,根據上級保密部門的要求,加強對保密工作的檢查。各權屬子公司也要成立相應的保密工作領導小組,加強對本公司保密工作的領導和管理。
(二)組織干部職工認真學習保密規定,牢固樹立保密觀念,嚴格遵守保密制度。自覺做到不該看的不看,不該說的不說,不該知道的事項不打聽,絕不利用國家機密謀取個人私利,不得將國家秘密和內部情況向家屬、親友及其他無關人員泄露。
二、保密工作的管理
(一)公務活動中的保密管理
1.召開涉及秘密事項的會議,必須有保密措施。會前應對參會人員進行保密教育。
2.凡規定不準記錄的內容,與會人員不得記錄和錄音,未經審核批準,不得報道。
3.會議期間所發的秘密文件、資料須統一編號,登記分發,妥善保管,需收回的文件、資料,按規定及時收回。
4.參加涉密會議的人員,不準以任何形式對外泄露會議內容。
5.不得將密件帶離辦公室,如工作需要,應辦理登記和審批手續,且不能將密件帶到公共場所。
6.印章保管人員要嚴格遵守印章管理使用辦法和保密規定,不得擴散使用印章的保密性公文內容。
(二)公文傳遞過程中的保密管理
1.秘密文件的傳閱,應嚴格登記手續,隨時掌握密件去向,防止密件丟失。不得擅自擴大傳閱范圍。閱讀秘密文件、資料不得私自摘錄和引用,因工作需要非記不可的,要妥善保管,但不能全文摘錄。
2.發送秘密以上文件、資料,必須統一交專人辦理或派專人送達。任何人不得在傳真機、網絡等公眾平臺上傳送密件。
3.絕密文件,傳閱完畢立即清退。
4.辦文時,凡文件內容涉密的,承辦人應標明密級、保密期限。
(三)重點保密部位的管理
1.辦公室、財審部、組織人事部等重點保密崗位,應根據工作需要,制定相應的保密工作規則;其辦公場所,無關人員不得隨意進入。
2.各部室應將密件單獨放入保險柜,將密件妥善存放;嚴禁個人留存、抄錄和外傳。
3.節假日前要對凡有密件存放的地點進行檢查,如有不安全隱患,要及時排除。
(四)計算機信息的上網管理嚴格遵守相關規定,各部室的涉密計算機實行物理隔離,嚴禁在無保密設施的計算機網絡中傳遞國家秘密。不得在電子函件(電子郵件)、聊天室等傳遞、傳播、轉發或抄送秘密信息。
(五)領導專用車輛不得隨意搭乘其他人員,領導臨時離車,車上有涉密載體時,駕駛員不得離車,確保秘密載體的安全;不得泄露領導需要保密的活動日期、路線等內容。
(六)密件的復印管理
1.不得擅自復印密件,如工作需要復印必須由分管領導簽字,報主要負責人審批;復印絕密文件和制文機關規定不準復印的密件,須經制文機關批準。
2.密件復印件視同原件管理。
(七)密件的銷毀。銷毀密件時,應登記造冊,并經分管領導審批,銷毀時需由兩人監銷,不得將密件出售。
三、發生失泄密事件,應及時追查并及時報告保密部門,盡可能挽回損失。對造成危害的,按《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》規定處理。
附:泰安市泰山文化旅游集團有限公司保密工作領導小組
泰安市泰山文化旅游集團有限公司
保密工作領導小組
組 長:時貞強 黨委書記、董事長
副組長:劉傳紅 黨委副書記
成 員: 李國華 黨委委員、紀委書記、監察專員
王厚哲 副總經理
井立偉 黨委委員
孫 寧 黨委委員
張 劍 黨委委員
何 峰 頤養健康集團負責人
孫豐章 綜合辦公室主任
扈曉慶 組織人事部
李瑋晶 財務資產部
劉景陽 投資運營部
付常樂 法務風控部
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集團辦公室,孫豐章同志擔任辦公室主任,負責承擔領導小組日常工作,履行信息匯總、組織協調職責,負責協調落實領導小組的各項決策部署。
領導小組負責對集團保密工作實行統一領導,就有關重大問題做出決策部署,對各部室保密工作進行監督檢查。